根据《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卫财务发〔2015〕77号)、《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》(津二人民办〔2021〕32 号)等文件要求,现对医院2025年度接受公益事业捐赠情况公开如下:
根据《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关于加强2025年世界卫生组织捐赠抗疟药磷酸伯氨喹分发和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中疾控寄疾便函〔2025〕162 号)文件通知,2025年世界卫生组织(WHO)向我国捐赠新一批抗疟药磷酸伯氨喹片剂(有效期至2027年3月),我院作为受赠单位,接受捐赠药品名称:磷酸伯氨喹,数量:7.5mg×480片(20人份)
医院严格按照捐赠管理制度、药品管理制度要求,做好磷酸伯氨喹片剂的发放、储存和使用管理,并对药品效期管理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进行全程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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