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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 调研公告
2026-01-20 08:15 来源:

  我院拟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,近日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。为了更好的了解各品牌产品的技术特点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论证。具体内容如下:

   一、具体内容

  为全面提升我院智慧医院信息化水平,推动高质量发展,实现电子病历五级、互联互通四级、智慧管理分级评估三级及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二级目标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咨询服务机构,为我院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提供专业支持,确保项目科学、合规、高效推进。

  (一)医院现状

  医院已于2024年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评审,尚未开展互联互通建设,2024年智慧服务未评级,智慧管理自评一级。

  (二)项目内容

  1、需求设计服务:针对医院各相关科室开展全面、深入的需求调研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科学规划信息化建设方案,明确建设目标为:以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赋能医疗信息化业务,实现电子病历五级、互联互通四级、智慧管理分级评估三级及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二级,最终形成《项目建设需求书》。

  2、造价评估服务:依据《软件工程 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》(GB/T 36964-2018)等相关标准规范,对我院智慧医院项目所需的工作量、合理工期及成本开展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造价评估。

  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  1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(电子通信广电行业(电子系统工程)专业乙级或以上)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(业务:电子、信息工程(含通信、广电、信息化)),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
  2、具有医疗行业信息化相关咨询服务案例,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
  3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5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。

  4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(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),不得参与本项目调研等采购活动。提供相关承诺函及“信用中国”和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。

  5、投标公司法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       6、投标公司法人给投标代理人授权书。

  7、所投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、报价单等材料。

  8、投标产品近期成交价格证明资料。

  9、投标产品介绍。

  以上所有资质均加盖公司公章,文件内含有目录、页码。

  三、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

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。

  四、论证时间及地点

  报名材料审验合格后,会电话通知具体论证时间和地点,论证当天带纸质版资料一份及产品彩页若干。

  五、报名联系方式

  1、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物资科

  2、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27468810

  3、邮箱:sdermyysbk@tj.gov.cn

  六、监督部门

  审计部门联系电话:27468112

  七、注意事项

  本次报名不作为最终调研项目入围承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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